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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指南
山东财经大学图书馆图书捐赠管理办法

图书馆热情欢迎本校师生、校友、社会团体和各界人士友情捐赠图书及其它文献资料。捐赠图书将依据馆藏政策确定是否收藏,被收藏的图书归山东财经大学所有,图书馆根据捐赠品的实际状况决定收藏、保管和加工处理的方式并编入图书馆读者查询目录。

受文献资源收藏范围和馆藏空间的限制,图书馆对捐赠的文献资源进行取舍,工作中遵循以下标准及办法:

一、捐赠图书入藏标准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之规定;

2.与学校学科和专业设置、教学和科研发展方向密切相关的正式出版物;

3.具有较高学术及收藏价值的图书;

4.本校教师、学生、校友的著作。

二、下列图书不予入藏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著作权法之规定的图书;

2.破损严重或不成套的图书;

3.有涂画(划线、注记、眉批)、污渍、虫蛀的图书(若为海内外珍本或名人批注,则不在此限)

4.不具有学术参考价值和收藏价值的书籍。

三、捐赠图书管理原则

1.捐赠以无偿和不附带任何条件为原则,图书馆根据本馆的藏书发展政策和有关入藏标准确定是否收藏。

2.对于入藏的捐赠图书,图书馆及时进行分类编目,对珍贵图书将设立赠书专架(),并以捐赠人的名字命名。

3.图书馆将向捐赠人者颁发山东财经大学图书馆图书捐赠证书以示感谢和鼓励。

四、受赠方式

1.少量和零散捐赠,捐赠者可将图书直接送到图书馆资源建设部,联系电话:82617730

2.对于数量特别大或特别贵重捐赠,图书馆将向学校汇报,组织专门的捐赠仪式及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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